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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图书馆

更新时间:2024-04-28

中文名
深圳市龙岗区图书馆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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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240000㎡
成立时间
2005年07月01日
藏品数量
100万册
开放时间
09:30~21:00,除周一是15:00~21:00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中心城文化中心D座图书馆

基本介绍

2005年7月1日,龙岗人盼望已久的图书馆建成启用,举行揭牌仪式,开始向读者开放。新落成的龙岗图书馆位于龙岗区中心城龙城广场东侧,环境舒适幽雅,依傍深惠路、龙翔大道,30多条公交车线路在附近设有停靠站,连接市区的水官、清平高速公路仅20分钟路程,交通十分便利。




龙岗图书馆旨在为全区群众提供免费和方便的知识和信息服务,开馆之初就提出了本馆的社会定位:

(1)开放性公众文化服务设施。满足公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文化权利和知识需求。

(2)公益性社会文化服务机构。保障所有人平等获取知识、实现相对公平的市民文化权利。

(3)龙岗区重要文化资本。图书馆体现文化资源累积程度和开发能力,利用图书馆资源,既是市民文化权利,也是市民文化福利。

根据这个定位,龙岗图书馆坚持开放的办馆思想和人性化服务理念,采取多种措施做好读者服务,吸引更多的人进入图书馆阅读。(1)藏、借、阅空间一体,所有资源都向读者开放,延长开放时间,每周开放78小时,体现图书馆服务性;(2)较大限度地扩大读者服务空间,全馆90%以上的面积是直接对读者开放的服务区域和公共交流区域,所有阅览区对读者免费开放,体现图书馆公益性;(3)以人为本,提供真诚服务、细微服务。开馆伊始,就向读者做出三项承诺:第一,所有人不需任何证件都可进入图书馆;第二,设置自助存包柜为有需要的读者提供方便,但不强制存包,读者可自带图书、电脑等学习资料进入图书馆;第三,从“三个一”做起,提供文明服务,即“一个微笑、一杯饮水、一句温馨用语”。

实用信息

交通信息

公交车停靠站点万佳世贸、建设大厦、龙岗文化中心(电子世界)、龙城广场 公交线路329、351、353、365、651、810、811、839、855、862

办证须知

1.申办读者证

目前龙岗区图书馆提供两种类型读者证办理业务。

(1)普通读者证

“普通读者证”是指年满3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均可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军人证、护照等)到深圳市任何一家已加入统一服务的公共图书馆申请办理的读者证。

“普通读者证”办理方式:在任一家已加入统一服务的公共图书馆总服务台办证。持二代身份证可在自助办证机或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服务机上自助办理。3-8岁的儿童办证须有家长陪同。

(2)励读证

“励读证”是指市民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龙岗区、宝安区、福田区图书馆及其分馆办理不收取押金及不发放实体读者证,市民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作为享受公共图书资源的凭证。

“励读证”办理及使用范围:龙岗、宝安区、福田区图书馆及其分馆(“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除外)。

“励读证”办理方式:市民可在龙岗区、宝安区、福田区图书馆及其分馆的总服务台办理。在填写《龙岗区公共图书馆免押金借阅服务申请表》,并签订《读者服务协议》后即可开通,每次注册有效时间一年,期满后经过审验可以申请顺延。

2.读者证(未单独标明普通读者证或励读证,指其两者)功能

阅览:凭证阅览期刊、报纸、图书、电子资源。

外借:凭证外借各公共图书馆的文献。

网上服务:访问图书馆之城网站,使用“我的图书馆”服务。

预存费:读者可自愿预存一定金额的现金,以方便结算逾期滞还费、损坏丢失赔偿金等费用。

3.借书押金

(1)普通读者证

读者可选择交纳不同金额的借书押金,开通读者证外借服务功能,在全市各公共图书馆借阅文献。读者登录“图书馆之城”网站,可查询各公共图书馆的书目信息

50元借书押金:可借中文文献(含中文图书、音像资料)5册

100元借书押金:可借中文文献10册

200元借书押金:可借外文原版图书1册

300元借书押金:可借中文文献10册和外文原版图书1册

(2)励读证

励读证为免押金服务模式。

办理“励读证”的读者可以借阅文献的上限为5册/件(含音像资料)。

4、读者证挂失、补办

读者不慎遗失“普通读者证”,可以通过语音服务电话、网站挂失,亦可到各公共图书馆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读者可凭有效证件到各公共图书馆服务台补办,补办“普通读者证”需交纳10元工本费。

读者不慎遗失“励读证”,即遗失“身份证”,可到龙岗、宝安区图书馆及其分馆总服务台或致电上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并应尽快去公安机关处理。

5、注销读者证和取消读者证外借功能

注销读者证和取消读者证外借功能时请首先还清所借文献及交清所欠费用(包括在全市通借通还系统所借的图书和所欠费用),凭本人持读者证和身份证原件取回相应的押金和预付款。代办理时,须同时出示退证人读者证、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

读者可凭身份证重新开通各项服务功能。

6、“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网点及开通统一服务时间

普通读者证的服务网点是指深圳市“图书馆之城”的服务网点,包括全市所有已加入“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的公共图书馆及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

励读证的服务网点仅为龙岗区、宝安区、福田区图书馆及其分馆。

7、读者证管理规则

实行一人一证,如发现一人多证,本馆将注销多余的借书证,不退押金。

读者证是借阅图书的凭证。若请他人代借图书,或将读者证给别人使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持证人自负。

读者可随时退证,退证时凭本人身份证、读者证,图书馆将如数退还押金。代办理时,须同时出示退证人读者证、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

根据龙岗区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读者退还押金时有押金收据的必须出示押金收据。

读者只能选择“普通读者证”或“励读证”其中一种,不能同时办理两种证。

现持有“普通读者证”的读者,如需改成“励读证”,可持原读者证和身份证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押金退还手续,填写《龙岗区公共图书馆免押金借阅服务申请表》,并签订《读者服务协议》。

读者如需要往来全市各区图书馆或者借阅全市的文献资源,则应选择办理“普通读者证”,或在已办理“励读证”的基础上缴纳相应的借书押金后升级为“普通读者证”。

开放时间

一、普通借阅区

三楼借阅一区、 三楼借阅二区、一楼青少年阅览室、一楼少儿阅览室、一楼文学阅览室、二楼报刊阅览室、二楼百龙墨宝收藏室

星期一:15:00~21:00

星期二至星期日、节假日:9:30~21:00

二、24小时自助服务

24小时自助图书馆、24小时室外还书机

星期一至星期日、节假日:24小时开放

三、学术报告厅

举行公益讲座及视频讲座时开放

借阅规则

1、文献借阅期限

图书借期为31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借期从续借成功当天算起,仍为31天。音像资料借期为21天,不可续借。

2、文献续借方式

读者可以通过语音服务电话、短信、网站、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续借,也可前往各公共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

24小时语音服务电话:0755-82841200、82841201、82841202、82841203。短信服务:通过手机发送短信到106573400202(移动用户)或13924040171(联通、电信用户),

具体登陆http://www.szlib.gov.cn/guide_sms.jsp?cid=15进行查阅。

网上服务:可登陆以下网站http://www.szln.gov.cn 或http://www.szlib.gov.cn 或http://www.szlglib.com.cn

3、读者违章处理办法

(1)逾期归还文献,每册每天收取0.3元滞还费,逾期滞还费每册上限为10元。(在读者证内存入预付款,可通过短信、网站、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自助借还机自助扣款,亦可到各公共图书馆服务台缴纳现金。)

(2)在文献上勾画或作其它标记、乱写乱画,按文献价格的0.5倍收取赔偿金。

(3)对文献剪割、挖洞、撕页,按该文献的原价收取赔偿金。

(4)损坏文献封皮、索书号、条码号,按文献价格的收取2元赔偿金,损坏RFID标签每个赔偿5元

(5)若图书污损程度严重,已无法流通,按丢失文献赔偿办法处理。

(6)遗失文献,读者需进行赔偿,遗失普通文献按原价3-10倍赔偿,遗失整套文献的任一分册按遗失文献的5-10倍赔偿。

读者可购买相同版本的文献进行赔偿,并承担每册10元的文献加工费。

遗失文献累积达5册,将被停外借文献权限180天。

建筑布局

龙岗图书馆建筑采用大开间、全开放、自然分区的格局,发展灵活,适用性强,有利于提供弹性的服务及未来功能的转变;采用综合布线系统,图书馆业务和办公自动化、读者服务自动化等设施统一考虑;在建筑布局上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改善阅读环境和节约能源。全馆读者服务区分五大平面:少儿服务区(一层);报刊阅览区(二层);普通图书借阅区(三层);网络服务区(四层);特色资源区(盲人图书馆、自助图书馆、参考工具书阅览室、龙岗地方和客家文献阅览室,分散于一、二、三、四层)。目前已对读者开放的服务区域有:(1)普通图书借阅区,提供12万册图书借阅;(2)青少年阅览区,提供3万多册图书借阅;(3)报刊阅览区,提供300多种报纸、1300多种杂志阅览和3年以内过刊查阅;(4)百龙墨宝收藏室, 收藏全国百名书法家“龙”字书法真迹;(5)学术报告厅,承担各种公益讲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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